新闻
2020年4月27日,关于公积金的法律知识普及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提取公积金前提
有下列情形之一,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、有效证明的,可以咨询自己单位,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1.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;
2. 离休、退休的;
3.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,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,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;
4. 出国定居或赴港、澳、台地区定居的;
5.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;
6. 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%的;
7.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(终止)劳动关系的;
8.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
9.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;
10.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;
11.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,发生了意外的话,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;
ag旗舰厅版权所有服务电话:010-62120408 京ICP备16056050号-1